公文写作最基本的还是用词,怎样用词才能有公文那“味儿”呢?用公文术语吧!
公文起首处需要引出行文根据、行文目的,或者交代原因、背景等信息。因此起首常用:“根据”“依据”“遵照”“按照”“奉”“为了”“为”“由于”“兹定于”“兹介绍”“兹因”等。
公文中的称谓用于通常用来代指收发文机关的名称或事务名称。通常采用人称代词+机构单位名称尾字的方法。
本单位的称谓,常用“我局”“我县”“本院”“本部”“本厂”等。
称呼对方单位,常用“贵公司”“贵所”“贵院”“你省”“你局”“你部”等。
称呼其他单位或人员时,常用“该院”“该馆”“该同志”等。
称呼某些事物时,常用“该文”“该产品”“该批机器设备”等。
公文中引叙来文时,经常使用“前接”“顷接”“近接”“欣悉”“敬悉”“获悉”(句首词)“收悉”(句尾词)等。
如果需要处理某项工作的时间、经过等情况时,通常使用“通过”“经过”“已经”“业经”“前经”“迭经”“即经”(注意事态哦)。
公文中向收文机关征求询问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或看法,或商洽具体公务处理办法时,通常可以使用“当否”“可否”“是否可行”“意见如何”“是否同意”“能否办理登记”等。
今天的内容现为大家介绍到这,明天我们继续看看其它公文术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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