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数字通常是指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”及其大写的“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”等数字。在公文中,汉字数字通常在以下情境中使用:
1.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。
例如: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零点方案、第三世界……
2.概述和约数
邻近的两个数字,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,应使用汉字,并且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“、”隔开。
例如:三四天、五六米……
带有“几”字的数字表示约数,须使用汉字。
例如:十几天、几十年、一百几十次……
3.星期几
例如:星期三、星期六……
4.中国历史纪年、干支纪年、夏历月日、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,均使用汉字。
例如:万历十五年、八月十五中秋节……
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清楚,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。
例如:万历十五年(1587年)……
5.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,应使用汉字。
例如:“一二·九运动”、十一国庆节……
6.用“多、余、左右、上下、约”等字表示的约数一般使用汉字。
例如:获奖作品有一千多件……
总之,在公文中使用汉字数字需要注意使用情境和使用规范,这样才能真正将公文的规范落实到细节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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