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文中,经常会用到数字去说明现状、反映问题、陈述计划和目标,因此一定要了解数字的使用规则。
在公文中,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,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,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。遇特殊情形,可以灵活变通,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。
1.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分、秒,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
2.记数与计量(包括正负整数、分数、小数、百分比、约数等)。
3.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,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4.部队番号、文件编号、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,须用阿拉伯数字。
5.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。
公文中还有一些情况还需要使用汉字:
1.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。
2.概数和约数。
3.星期几一律用汉字。
4.中国历史纪年、干支纪年、夏历月日、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,均使用汉字。
5.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,应使用汉字。
总之,公文写作中,需要非常重视数字运用的准确性、准确性和规范性,只有这样才能把公文写得得体美观,更好的发挥公文的应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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