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程式,或者说具有一定的规范,这个规范或程式,具体体现在公文的专用词上面,因此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公文专用词语,并用对它们。
1.起首用语
在公文起首处用于引出行文根据、行文目的或原因、背景的词语。
常用的起首用语包括:“根据”“依据”“遵照”“按照”“奉”“为了”“为”“由于”“兹定于”“兹介绍”“兹因”等。
2.称谓用语
代收发文机关名称或事物名称的用语,通常采用人称代词加上机构或单位名称尾字的方法。
用于称呼本单位时,须使用第一人称,如“我局”“我县”“本院”“本部”“本厂”等。
用于称呼对方单位时,如属于下级机关,一般使用第二人称,如“你省”“你局”“你部”等;如属于平行机关,为了表示尊重与礼貌,习惯使用“贵公司”“贵所”“贵院”等。
用于称呼其他单位或人员时,采用第三人称形式,称作“该院”“该馆”“该同志”等。
当公文中需要称呼某些事物时,也可以使用“该”字,如“该文”“该产品”“该批机器设备”等。
3.引叙用语
引叙来文时使用的词语。
常用的引叙用语包括:“前接”“顷接”“近接”“欣悉”“敬悉”“获悉”(句首词)“收悉”(句尾词)等。
4.经办用语
表明处理某项工作的时间及其经过情况的用语,通常表示过去时态。
常用的经办用语包括:“通过”“经过”“已经”“业经”“前经”“迭经”“即经”。
5.商洽用语
向收文机关征求、询问对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或看法,或与其商洽具体公务办理方法时使用的词语。商洽用语一般在上行文和平行文中确有必要征询对方意见时使用。
常用的商洽词语包括:“当否”“可否”“是否可行”“意见如何”“是否同意”“能否办理登记”等。
6.期请用语
向收文单位表示某种期望和请求时常用的词语,多用于公文临近结尾处。
常用的期请用语包括:“即请”“诚请”“特请”“恳请”“恭请”“拟请”“务请”“希即”“敬望”“企盼”“希望”等。
7.表态用语
表明发文机关对办理某项工作或某一文件的态度时使用的词语。
在公文中一般使用“照办”“可行”“准予”“不予”“不可行”“同意”“原则同意”“不同意”等。
8.时间用语
表明公务或公文承办时限时使用的词语。
常用的时限用语包括:“当即”“即刻”“迅即”“从速”“届时”“准时”等。
9.过渡用语
表明转折、过渡或承上启下关系的词语,以增强公文的流畅度和整体感。
常用的过渡用语包括:“为此”“据此”“鉴此”“经研究批复如下”“现通告如下”“特通知如下”等。
10.谦敬用语
承受对方单位的支持、帮助和恩惠,表明感激、敬重之情的用语。
常用的谦敬用语包括:“承蒙贵局通力协助”“承蒙惠允”“承蒙慨允,不胜感激”“不胜荣幸”等。
11.结尾用语
用于表达公文结束或向收文单位提出行文要求时使用的词语,简称“结语”。
结语要根据不同文种区别选用。例如:“特此通知”“特此报告,请审阅”“特此批复”“特此复函”“现予公示”等。
以上就是常用的公文专用语,恰当的使用这些词语,有助于突出公文语言的庄重性和规范性,对提升表达公文主旨和读者阅读效率能够发挥非常好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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